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375,证券简称:派诺科技)于7月8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股本变动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及注册地址等核心条款进行修订。
公告显示,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本增加,二是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三是公司业务发展及产线扩建需要调整注册地址。
具体来看,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以108,653,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方案于6月3日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08,653,850股增至152,115,390股。此后,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持有的32,2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调整为152,083,190股,注册资本同步变更为152,083,190元。
与此同时,为满足业务发展及产线扩建需求,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三层”变更为“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四层”,邮政编码保持不变。
| 原规定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三层,邮政编码:519000。 | 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1号楼一至四 层,邮政编码:519000。 |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653,850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83,190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6,000.00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8,653,85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6,000.00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2,083,19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告强调,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备查文件包括《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此次章程修订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有助于优化治理结构,为业务扩张提供空间。市场人士认为,注册地址的扩容可能与公司产能提升计划相关,而股本结构的调整则反映了公司通过利润分配回报股东及规范股权激励管理的双重考量。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