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37,证券简称:茂化实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45在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15: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许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共有95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237,314,1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6483%。其中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236,065,276股,占总股份的45.4081%;网络投票股东92人,代表股份1,248,842股,占总股份的0.2402%。中小股东参与表决的有93人,代表股份5,738,7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03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总表决中,同意81,633,6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8%;反对732,800股,占比0.8894%;弃权30,330股,占比0.0368%。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4,975,6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022%;反对732,800股,占比12.7693%;弃权30,330股,占比0.5285%。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总表决中,同意81,633,6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8%;反对732,800股,占比0.8894%;弃权30,330股,占比0.0368%。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4,975,6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022%;反对732,800股,占比12.7693%;弃权30,330股,占比0.5285%。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哲、林沁敏出席会议并见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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