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连发布)
“一厅通办、三审合一、四调联动”
大连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
打造“一站式”集成服务新模式
以高效顺民意
以法治暖民心
7月2日,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的“路上枫桥”全省道交纠纷一体化建设现场会在大连召开。来自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高院以及全省交警和法院系统的15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全省首家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由大连公安交管联合法院、检察院、保险行业协会,于2025年11月共同建成,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有效破解群众“多头跑、反复跑、周期长、成本高”的难题。
中心首次开设刑事庭、民事庭和行政庭,创新开展“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由法院派驻4名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等12人专业团队,对道交民事纠纷、交通肇事罪等案件进行集中审理,确保“类案同调、类案同判、类案同赔”。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原有的3—6个月缩短至40天左右,最快可当日办结。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泉水人民法庭庭长赵一铭:
针对一起事故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办理,可以最大限度确保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同时将刑事谅解与民事调解相结合,也有利于纠纷的一并化解,提高两种诉讼的审判质效,达到三个效果的统一。
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资源,组建由交警、法官、保险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构成的多元调解队伍,超75%的案件实现诉前调解,98%以上案件可一次性开庭结案。中心成立以来,已审理交通肇事罪案件33件、民事赔偿类案件467件,成功调解353件,调解率达75.6%。
除此之外,中心还设立立案鉴定、调解送达、法律援助、业务咨询四大服务窗口,同步接入最高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支持在线立案、证据提交、远程调解,打造“云端解纷”新模式。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大队长李学家:
这个模式已被省公安厅、省高院联合推广,成为全省‘路上枫桥’品牌建设的示范样板,也为全国道路交通纠纷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大连经验。
我们将紧紧围绕交通事故处理一件事全链条,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成本降低、保险机构运营成本降低、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成本降低、社会治理风险成本降低。用心用情把握群众诉求表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更多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