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子公司签署11.27亿元储能电站EPC合同 布局新型混合储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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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7:30:54

6月22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发布经营合同公告,宣布其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控储充")签署了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100MW/102MWh独立混合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达11.27亿元。

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中国中元将承担整个储能电站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等全流程工作。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总工期为开工之日起244天,采用暂估总价形式,最终价格将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经双方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进行调整。

项目内容 具体信息
项目名称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100MW/102MWh独立混合储能电站
合同金额 112,738.00万元(约11.27亿元)
工程范围 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等
工期要求 开工之日起244天
价款调整机制 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
交易对方 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据了解,交易对方元控储充为元电(北京)飞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后者是一家专注于磁悬浮飞轮储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业务覆盖电网侧调频、轨道交通能量回收、新能源车超充站等领域。值得注意的是,元控储充与中工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上一会计年度亦未发生类似业务。

财务数据显示,该合同金额占中工国际2025年营业总收入115.68亿元的9.75%。公司表示,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交易对方形成业务依赖。此次合作将有助于公司开拓新型混合储能领域业务,完善新能源业务布局,契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公司中长期战略布局。

公告同时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法律法规调整、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发包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若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承包人违约则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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