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山发布
近日
中山交警发布
“105 国道沙溪段摩电通行提醒”
重点查处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
富华立交桥、博爱立交桥、
南外环立交桥等违法行为
根据交通法规要求
高架桥、下穿隧道仅供机动车通行
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非机动车驶入
105国道作为中山南北向核心交通干线,机动车车流大、车速快,加之高架及隧道路段坡度陡、视线受限、应急避让空间不足,电摩贸然驶入极易引发碰撞事故,不仅造成道路拥堵,更会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目前,富华立交桥、博爱立交桥、南外环立交桥入口,均已规范设置摩电禁行警示标志,但仍有部分驾乘人员心存侥幸、违规通行。
接下来,中山交警部门将采取定点执勤+电子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严厉查处电摩闯禁行等各类违规骑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高架、隧道的,依法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驶入隧道、高架桥的,依法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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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发布编辑部
编辑:黄冬昱
美编:麦诗妤
执行总编辑:黄健斌
总编辑:李华炎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