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有个光伏发电项目,需要使用一笔小额的村集体资金。按照规定,这事本可以通过村级会议自主决策,可还是有村干部会来请示,让上级‘拍板’。”某乡镇党委书记梁灿阳说。
请示报告制度本是确保上下贯通、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如今在一些地方却存在层层上交、事事请示的现象。过度请示不仅容易导致办事效率低下,还可能损害群众信任。要改变事事请示的避责心理,还需多管齐下。
“层层上报”的路径依赖
“过度请示的现象表面上看似‘讲规矩’,实际上反映出部分干部缺乏担当。”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教授刘益飞这样看待过度请示。梁灿阳对此深有体会,他所在的乡镇下辖9个村,一些村干部的做法让他很无奈。“过度请示往往集中在村集体资金使用方面。村里明明有完整的决策程序,他们却不愿意开会拍板,而是跑到乡镇请示领导,一旦出了事,便能以‘请示过领导’为由推卸责任。”
“有些职责边界内的小事和琐事,也容易过度请示。”某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贺渊表示,部分同事遇到大小事情都习惯向领导请示。这种“路径依赖”不仅让领导被淹没在“要不要买个办公用品”之类的琐事中,更折射出基层干部怕担责的心态。
更有甚者,将请示作为讨好上级的工具。“个别干部通过明知故问式的请示来讨好上级,就是为了取悦上级、投其所好。”刘益飞说,有的单位其实有清晰的请示汇报制度,一般性日常工作、自己职权内能解决的问题本应自行处理,只有重大事项、敏感问题和超出权限的事项,才应按规定向领导请示。“可有的干部即使能解决问题,也要请示领导,意在引起领导关注。”
曾在县级机关工作的刘超道出了另一种无奈。他回忆,以前在县里,因为敢于按照规定和权限做事,经常不被同事理解,也不被认可。当担当换来的不是认可而是风险时,他开始选择用请示汇报代替依规行权。刘超说:“如果擅自做主,出了问题就要担责,从自身前途出发,我也不太敢像以前那样果断推进工作了。”在这种生态下,过度请示成了一种无奈选择。
“过度请示之所以频繁还在于混淆了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记者,请示属于双向沟通,要采用书面形式,且上级要给予明确意见或批示反馈;报告属于单向信息传递,上级可回复也可不回复,主要用于告知情况。“基层常将无需领导拿意见的事项写成请示,导致行政流程冗余。”
“过度请示”的隐性危害
表面看,过度请示增加了沟通成本;深层次看,它还拖累了地方发展,损害了群众信任。
“频繁请示不仅耽误决策时间,在处理紧急事件时还可能错失良机,好项目也许会在层层批复中错失发展红利。政府公信力在一次次等待中逐渐下降。”庄德水说,群众来办事,“等请示”这样的回复对他们没有意义,他们不关心内部走了多少程序,只关心事情有没有办成。
过度请示的泛滥,使得“不干事就不出事”成为个别部门的潜规则。基层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被消磨,取而代之的是没有指令绝不主动作为的工作模式。
“这不仅是个人思想问题,更是制度导向的偏差。现实中,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干部不仅未被充分鼓励,还有可能干得多错得多,而因循守旧、事事请示以取悦领导的人,有时更易获得认可。这种‘动辄得咎’的环境,导致干部倾向于将决策风险上交。”刘益飞分析。
过度请示还容易造成上级领导“任务超载”,进而导致决策质量下降。梁灿阳所处的乡镇事务庞杂、琐碎,本职工作已十分繁重,还要处理本应由村级自主决策的事务,这种内耗让上下级都苦不堪言。
“当下级将大量本该自行决策的琐事上交后,上级部门便陷入了‘任务超载’的泥潭。领导者被迫从重大战略决策中抽身,花大量时间去处理本不该由自己过问的其他事务。”庄德水说,这样做的后果还可能导致决策质量的下降。上级领导往往不掌握基层的具体情况,许多决策本应让清楚基层情况的一线干部做,如今却需要远离现场的上级领导“拍脑袋”,增加了决策失误的风险。
从“甩锅”到“担当”的制度重塑
如何打破“过度请示”的怪圈?专家认为,打好“厘权、容错、激励、法治”的组合拳是关键。
刘益飞指出,权责边界模糊是过度请示的制度性根源。“一些现有制度比较概括、笼统,缺乏具体细化的岗位工作职责,导致权力与责任不一致。基层想干活却怕‘踩雷’的根源就在于此。因此,要明确哪些事必须请示、哪些事可以自主决定、哪些事事后报备即可等等,不能随意处置。”
庄德水强调,制度必须与时俱进,特别是针对跨领域、跨部门的新问题,要减少模糊地带。如果干部能清楚地知道自己“能拍什么板”,自然就不必事事问领导。采访中,梁灿阳也提到,对于熟悉的干部,他会严厉指出:“这是你按规定可以自己决策的事情,不要事事都要我来定。”权责清晰了,拒绝表态才更有底气。
干部之所以不敢决策,是因为“怕出错”。破除“不沾责任、不沾风险、不沾矛盾”的怪圈,还应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刘益飞直言:“尽管政策层面常提及容错纠错机制,但在实际中难以真正落地。基层在面对新情况、新矛盾时,难免出现失误,因此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真正干事的人有底气。”庄德水建议,上级应从“审批者”转变为“协调者”和“资源提供者”,在关键时刻支持下级的创新尝试,而不是动辄问责。
同时,还要善用激励制度,让担当者有位。“当前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来鼓励基层干部在既定权限内大胆行权、勇于创新。有时,勇于担当的干部不被激励,反而事事请示的人更易获得认可。这种扭曲的激励导向必须扭转。”刘益飞说,在考核评价中,要重点提拔“守土有责、敢于拍板、善于落实”的干部,让担当者上位,让那些过度请示的表演派没有市场。
从长远看,刘益飞强调,要杜绝通过表演式请示迎合领导个人意志的行为,根除有规不依、仍要请示的怪象。
请示报告是手段,做成事才是目的。只有让请示回归制度初衷,让担当成为导向,才能真正把“过度请示”的怪象铲除,让基层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正如梁灿阳受访时所说:“你干了这份工作,就要敢做善为,并负责到底。”(文中部分受访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