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5日丨复星医药(600196.SH)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芦沃美替尼片(商品名:复迈宁;项目代号:FCN-159;以下简称“该药品”)新增适应症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本次获批的新适应症为用于2岁及2岁以上经系统治疗后复发或难治的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LCH)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该药品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创新型小分子化学药物,为MEK1/2选择性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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