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记者6月11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福建)了解到,日前,平潭北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因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被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停止,处以罚没款1.8万余元。
据悉,2025年12月2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向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线索函,反映平潭北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申请及备案手续,涉嫌违规开展艺术类校外培训活动。2026年1月21日下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位于平潭县潭城镇台亚岚财富中心三楼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无法出示《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意见书》。
经查,该培训点自2022年2月开始营业,主要从事文艺活动、教育咨询、艺术培训等业务,设有全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6名,开展素描、漫画及手工DIY等课程。学生通过微信支付购买课包,每个课包为9课时,总价199元。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课时系统信息,该培训点共有68名学生,共计621课时,已培训401课时,剩余220课时,共计收费13930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停课并退还未上课的课时费,剩余课时已全额退费4861.7元,认定违法所得为9068.3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未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意见书》便开展校外艺术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退还剩余课时费用,符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从轻情节,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9068.3元,罚款9068.3元,合计罚没18136.6元。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陈长飞
编辑 | 冯世玺
审核 | 沈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