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监护人):少年儿童是家国未来、民族希望。守护孩子成长成才、逐梦前行,是家校与社会共同的心愿,更是学生资助的初心使命。在这里,我们郑重承诺:您的坚持,我们看得见;孩子的未来,我们一起托举。如果您的孩子在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只要需继续实施帮扶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特困供养幼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都可以向孩子就读幼儿园申请每生每年1000元的学前入园补助金。如果您的孩子在小学和初中就读。只要需继续实施帮扶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向孩子就读学校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其中,寄宿生可享受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非寄宿生可享受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的生活补助。目前,我省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账号发放(不能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县域外户籍和城市户口学生,需经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通过其他形式发放)。如果申请成功,请您注意及时查收。特别要提醒您的是,开学季是电信诈骗高发期,请务必保护好个人银行卡信息及孩子隐私,切勿随意透露给陌生人,以免造成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如有疑问,可联系学校资助管理老师或拨打当地教育部门热线电话,我们将为您提供帮助。家长(监护人)朋友,孩子就是一颗颗萌芽生长的种子。每一次向下扎根的努力,都是为了向上的生长。让我们并肩携手、沐光而行,用爱与温暖守护和陪伴孩子奔远方、赴山海。附件:办理流程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6年6月14日 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开学后30日内,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如实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2.组织评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幼儿园成立由园领导、资助专干、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校(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助项目、资助名单、资助标准。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受助学生(幼儿)隐私,不涉及敏感信息。4.汇总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幼儿园)将拟资助学生(幼儿)名单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5.资金发放。由县级教育、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统一发放资金。6.结果告知。资金发放后,学校(幼儿园)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监护人)。
来源:湘微教育
编辑:高芹
原标题:致全省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一封信 来源:湘微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