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8日消息,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971,证券简称:天马新材)今日发布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显示,因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112万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12万元。
公告指出,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公司董事马淑云、胡晓晔、姚磊系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对202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的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动数量 |
|---|---|---|---|
| 股本(股) | 105,088,002 | 103,968,002 | -1,120,000 |
| 注册资本(元) | 105,088,002 | 103,968,002 | -1,120,000 |
公司表示,已于2026年6月8日在《河南商报》刊登了减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申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1105号 - 申报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7月22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 联系人:胡晓晔 - 联系电话:0371-68942858 - 传真:0371-68942899
公告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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