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527,证券简称:XD夜光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国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230,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6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相关股东陈国顺、王增良、王增友、陈肖、舟山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中东、李鹏飞已回避表决:
| 议案名称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167,169 | 100% | 0 | 0% | 0 | 0% |
|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5,167,169 | 100% | 0 | 0% | 0 | 0% |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5,167,169 | 100% | 0 | 0% | 0 | 0% |
中小股东对上述三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17,169股、同意比例100%,反对及弃权股数均为0股、比例均为0%。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昕、徐悦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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