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橙融媒 呼和浩特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将聚焦登记上牌、非法改装、违规骑行等突出问题,坚持源头管控、路面整治、宣传引导、协同共治相结合,全力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一、整治重点
在车辆源头及非法改装方面,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私自拼装、违规提速等行为;排查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车辆的经营门店,规范车辆销售环节管理;
在登记上牌整治方面,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盗用挪用号牌等行为;
在突出违法行为整治方面,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规范外卖配送、快递运输等重点群体电动自行车骑行行为,遏制违规争道抢行等乱象;
在重点区域及群体整治方面,主要聚焦早晚高峰、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大城区主干道、商圈、校园、医院、农村集市等重点路段管控力度;强化对外卖配送人员、快递员、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引导和规范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门店,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抄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优化摩托车驾考服务,推行“两考合一”改革,畅通考证渠道。
二是强化路面管控。采取“柔性劝导+严格查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整治无牌上路、非法改装、违规骑行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非机动车违法智能识别取证。联合外卖平台企业建立协同管控机制,督促平台加强配送人员管理。
三是深化宣传教育。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专题宣讲,普及《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安全骑行常识,引导群众主动登记上牌、规范骑行,营造“人人守规则、个个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协同共治。加强与市场监管、邮政、城管、教育、交通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督导机制,推动源头管控、路面整治、行业监管全链条发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时间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
青城交警提示: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杜绝非法改装、无牌上路、违规骑行等行为,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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