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关于增加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国资公司从公司治理规范的角度考虑,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送达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并于2026年5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本公告日,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51,34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7%,国资公司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的要求:
(1)提案10须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提案5、7、10、11、12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6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会务联系人:陈智涛、张凯奇
联系电话:0571-88057132
传 真: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邮 编:310012
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1”,投票简称为“浙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会表决意见表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陶关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以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拟增补陈伟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候选人简历附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陈伟华女士: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法学教授,兼职律师。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师。曾任浙江省竞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校信息化与法治发展研究所所长、校妇联副主席(兼职)。曾获省级教学名师奖、市级杰出中青年法律工作者、市级优秀教师等荣誉。兼任:浙江之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省人大立法专家库专家、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现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