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系列之仲裁法
创始人
2026-05-10 10:28:11

书·法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新仲裁法明确了仲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开放包容,将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法治日报社联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开展了“‘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活动。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22部法律法规。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作品:仲裁法第三十一条

作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人民艺术创作院院长 李优良

仲裁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作品: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作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山东省济南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魏波

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

作品: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作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局医疗服务处副处长 于君玲

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作品:仲裁法第三十四条

作品: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 中国楹联学会会员 苏红欣

仲裁法第三十四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作品: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作品:中国法官文联理事、书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副教授 白树丰

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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