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工智能正经历从生成式人工智能向代理式人工智能的发展。智能体作为能够自主感知、记忆、决策、交互、执行的新型产品服务形态,正在科研、生产、消费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广阔应用前景。与此同时,人工智能与网络融合创新已成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趋势。智能体的自主性、协同性与可塑性使其安全风险与治理挑战较以往人工智能应用更为复杂。在这一背景下,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遵循智能体技术演进规律,统筹发展与安全、创新与治理,系统构建了我国智能体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标志着智能体从技术探索迈向规范发展的关键一步。
一、发展与安全并重,以整体谋划确立产业发展秩序
智能体是由“大模型+记忆系统+工具调用+规划能力”形成的闭环,不仅能调用软硬件工具执行任务,还可以分析执行结果,不断优化任务完成效果。智能体可广泛落地于智慧城市、智慧制造等领域,为各类场景提供“数字化身”式的智能支撑,但如何实现智联网下异构智能体的高效协同、责任边界划分与风险管控,仍需进一步探索。《实施意见》将创新发展与安全底线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鼓励智能体创新发展的同时,也从制度层面构建了治理体系,为产业发展确立清晰秩序。
在创新发展层面,《实施意见》从完善技术底座与构建标准协议两个维度夯实产业发展根基。技术底座方面,强化基础技术研发与工具链建设,推动通用模型与专用模型协同发展。标准协议方面,系统布局标准体系,推动智能体互联协议研究,并前瞻性提出布局智能互联网,构建数字身份管理、检索发现、能力声明等能力。这一布局将引导智能体从“单点智能”走向“群体智能”,为智能体间的可信互联与群体协同奠定基础。
在安全底线层面,《实施意见》构建了覆盖伦理、技术、治理的安全体系。产品准则方面,完善政策法规和伦理规范,防范算法压榨、沉迷成瘾、情感依赖等风险,厘清用户与智能体的决策边界,并加强智能体行为管控。技术安全方面,强调提升内生安全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化解应用衍生风险。治理体系方面,推动构建分类分级的治理框架,健全合规服务体系,完善智能体评估、监测工具。这些举措既守住安全底线、又留足发展空间,为智能体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预期的环境。
二、应用与生态协同,以场景牵引构建产业发展路径
当前OpenClaw等新型智能体已在中小企业和个人开发者中得到了广泛尝试和应用,但要充分发挥其价值仍需促进智能体与各行业场景的融合。《实施意见》在智能体的行业应用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场景化、规模化应用带动技术迭代,并促进产业生态的成熟。
在应用牵引方面,《实施意见》围绕科学研究、产业发展、提振消费、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领域提出典型应用场景。科学研究领域,鼓励智能体用于理论推演与模拟仿真,辅助科研工作。产业发展领域,面向智能制造、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农业生产、金融服务等实体经济主战场,推动智能体深度应用。提振消费领域,推动智能体赋能终端应用、文化旅游、商业服务等场景。民生福祉与社会治理领域,推动智能体赋能教育教学、医疗健康、政务服务、公共安全等方面。通过重点领域的场景开放,为智能体技术应用提供试验场,推动技术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在生态构建方面,《实施意见》从产业合作与应用推广两个维度进行部署。产业合作层面,培育开源创新力量,推动智能体与开源芯片、开源操作系统、开源大模型兼容适配,搭建产业协作平台协同开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评估认证。应用推广层面,构建智能体软件商店、行业供需信息发布平台等应用推广渠道,推进重点场景开放,积极参与和布局全球生态。这些部署通过明确重点应用方向,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清晰的市场预期与投资指引,从供给侧与需求侧两端发力,推动技术创新与市场应用相互促进。
三、立足长远,以体系化设计回应技术发展与治理需求
《实施意见》的深层意义,在于其体系化设计所体现的前瞻性,以及对技术发展与治理需求之间关系的系统把握。
第一,《实施意见》前瞻布局发展智能互联网等关键技术领域。《实施意见》并未局限于对已有问题的简单回应,而是着眼未来技术发展趋势进行预先布局。近年来,产业界、学术界积极研究探讨智能互联网的内涵、特征及演进路径。业界认为,智能互联网将具备空天地一体、通感算融合、高度智能化等典型特征,成为互联网演进升级的新阶段。作为具备全时全域感知、传输和计算能力的智能化综合性信息枢纽,智能互联网将在连接海量人机物的基础上,更有力支撑智能终端、智能体之间的互联协助,成为数智时代的关键底座。
第二,《实施意见》探索形成与智能体技术特征相适应的治理思路。智能体的自主性意味着风险形态发生变化,传统针对单一产品或单一服务的监管方式难以有效应对。《实施意见》在治理思路上实现了从“单点管控”向“系统治理”的延伸,通过构建分级分类的治理体系,健全合规服务体系,提升全链条安全保障能力,为不同领域的智能体应用提供差异化的治理路径,促进智能体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实施意见》明确多元主体的协同分工。政府层面多个部门协同统筹协调,进行资源整合;行业层面依托联盟、实验室等产业组织强化专业服务供给;企业层面引导开源创新与产业协作。产学研用的协同互促有助于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
总体来看,《实施意见》以规范保障安全,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应用赋能产业,以治理引领未来,推动我国智能体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我国数字经济建设、科技自立自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
来源:网信中国
作者: 邬贺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