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99,证券简称:长阳科技)发布了《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阳”)拟续租关联方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景科技”)的厂房,涉及年租金金额252.2万元。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核心内容为浙江长阳续租碳景科技的厂房。租赁面积为12,363.8平方米,租期为1年,租金金额确定为252.2万元。公告明确指出,由于浙江长阳此前租用碳景科技厂房的租期已到期,为满足其经营活动的持续开展,公司决定进行此次续租。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亚东先生同时担任碳景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执行董事,因此碳景科技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需作为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所界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其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对手方为碳景科技,其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9 年10 月 |
| 注册资本 | 5,000 万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金亚东 |
| 注册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自贸大道999 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控制人 | 金亚东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策略
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为厂房续租。浙江长阳将继续租赁碳景科技拥有的12,363.8平方米厂房,租赁期限为1年。双方约定的租金总金额为252.2万元。
关于定价策略,公告中提到“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的原则”,但未披露具体的定价依据,例如与周边同类厂房租赁价格的对比情况,或具体的租金单价(如元/平方米/天或元/平方米/月)。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金亚东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投了同意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浙江长阳续租碳景科技厂房是基于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已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除外),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长阳科技表示,本次续租厂房是基于浙江长阳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价格公允合理。该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专业分析判断
综合来看,长阳科技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所需的厂房租赁,金额为252.2万元,规模相对较小。从程序上,公司履行了董事会和独立董事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积极方面: 1. 必要性与持续性:续租厂房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浙江长阳的持续经营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性,这对于公司的整体运营是必要的。 2. 定价原则表述:公司声称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独立董事也对此表示认可,这为交易价格的合理性提供了一定的背书。 3. 审批程序合规: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公司判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和独立董事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值得关注方面: 1. 定价公允性的具体依据:公告中虽提及“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但未披露具体的定价过程、参考的市场价格(如周边类似厂房的租金水平)或租金单价等细节。投资者无法独立判断252.2万元的年租金对于12,363.8平方米的厂房而言是否真正公允。若能提供更多可比数据或定价细节,将更有利于市场理解。 2. 关联依赖程度:虽然本次单笔交易金额不大,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碳景科技)是否存在其他持续性的关联交易,以及这些交易的累计金额和占比,对于评估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至关重要。本次公告未涉及过往同类交易或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况。 3. 交易对手方的业务协同性:碳景科技的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制品、合成材料、光伏设备等制造与销售,与长阳科技的主营业务(光学反射膜、锂离子电池隔膜等)是否存在潜在的业务协同效应,或者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安排,也是投资者可以进一步关注的点。
总体而言,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常规事项,金额不大,程序合规,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对于定价公允性的具体支撑信息,公司未来若能在类似公告中予以更充分的披露,将有助于提升信息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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