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6-04-14 02:47:40

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如有涉及关联董事的,该关联董事应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书面意,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Drillco Tools do Brasil Comercial e Importadora Ltda

2、苏州诺而为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苏州冠钻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4、长春夸克涂层科技有限公司

5、苏州豪尔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均根据协议正常履行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苏州冠钻精密工具有限公司采购刀具及加工劳务,向关联方长春夸克涂层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加工劳务,向苏州豪尔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加工劳务。

2、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Drillco Tools do Brasil Comercial e Importadora Ltda销售牙轮钻头、潜孔钻具及配套产品,向苏州诺而为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数控刀片产品,向苏州冠钻精密工具有限公司销售刀具棒料、切削刀具产品,向长春夸克涂层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切削刀具产品。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计算。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37,138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1,156,311 股,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95,311 股,第二次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85,516 股。

● 归属股票来源: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6,271股(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26,927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3,752股(调整后),第二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592股(调整后)。

(3)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78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74人,预留授予35人,第二次预留授予22人。剔除首次授予、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重复的2人,共计授予229人。

(5)本次激励计划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9月30日及之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各期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3年9月30日之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各期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激励对象任职期限和业务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均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注:上表中“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未授予及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0)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2)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的公告》。

(14)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5)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注:1、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价格。

2、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3、第二次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数量是指根据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何洪先生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9月30日及之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各期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2月7日,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11日,第二次预留授予日为9月2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2月7日,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11日,第二次预留授予日:2023年9月27日。

(二)归属股份数量: 1,337,138 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202名。

(四)授予价格:7.78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

1、以上数据已剔除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首次授予与第二次预留授予有1人重复。

3、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4、第二次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数量是指根据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20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0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337,138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公司本次归属中有权进行归属的激励对象以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及报备文件

(一)《上海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均包括新增和续签),业务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

3、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5、业务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信用担保、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 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风险与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及8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韦凯”)、贵州新锐惠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惠沣”)、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仪股份”)、苏州新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新材料”)、锑玛(苏州)精密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锑玛工具”)、Drillco Tools SpA(以下简称“智利Drillco”)、重庆富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富邦”)。

● 2026年,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亿元;武汉新锐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亿元;对长期借款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510.47万元,为公司对武汉新锐、新锐新材料等的担保。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就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武汉新锐、株洲韦凯、新锐惠沣、江仪股份、新锐新材料、锑玛工具、智利Drillco、重庆富邦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亿元;武汉新锐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亿元。对长期借款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预计得出,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武汉新锐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办理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经济开发区常北大街118号

3、法定代表人:吴何洪

4、经营范围:硬质合金新材料的生产、研发、销售;凿岩工具的生产、研发、销售;刀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机械设备的生产、研发和销售;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245万元人民币

2、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新马南路333号9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刘昌斌

4、经营范围:棒材、数控刀片、整体刀具等切削工具以及配套工具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贵州新锐惠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小孟街道办事处小孟工业园区开发大道198号

3、法定代表人:刘勇

4、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6,680.7129万元人民币

2、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三路35号

3、法定代表人:黄大勇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苏州新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2、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

3、法定代表人:吴飞龙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锑玛(苏州)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695万元人民币

2、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136号

3、法定代表人:凌冰

4、经营范围:精密数控工具、高硬度铣刀、高硬度钻头、铰刀的加工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七)Drillco Tools SpA

1、注册资本:股本总计为 11,705 千美元(10,266,866 千智利比索)

2、住所:Américo Vespucio Avenue, Quilicura, Santiago, Chile

3、经营范围:凿岩工具的生产、研发、销售,产品包括牙轮钻头、顶锤式凿岩钎具、潜孔钻具

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5,589.14万美元,净资产1,615.44万美元,2025年度净利润150.25万美元,于2025年2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八)重庆富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

2、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周天宏

4、经营范围:金属工具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造、销售:五金工具、齿轮刀具、模具、检具、标准齿轮;机械零配件加工;机械刀具加工;销售:机电设备,机电、计量仪器,机床辅料及配件;磨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0月31日,总资产7,484.88万元,净资产870.34万元,2025年度1-10月净利润436.42万元,于2026年1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注:上述主体财务数据均经过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的需求。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6,226.01万元,担保余额为53,510.47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3,010.47,对外担保(浙江竞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余额为50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0.65%和11.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支一琦先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5年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先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传文、签字注册会计师支一琦、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果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续聘的容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综合协调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容诚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容诚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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