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 18个月有效期确保控制权稳定
创始人
2026-04-13 19:21:0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40,证券简称:飞力达)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吴有毅及沈黎明已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新协议有效期为18个月,此举旨在确保公司经营稳定性和决策高效性。

公告显示,上述三位实际控制人此前于2024年10月1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将于2026年4月14日到期。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三人于2026年4月13日完成新协议续签。

截至2026年4月13日,飞力达总股本为371,562,95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未发生变化,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住所地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姚勤 江苏昆山 公司董事长
吴有毅 江苏昆山 公司副董事长
沈黎明 江苏昆山 公司董事

根据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姚勤、吴有毅、沈黎明三方在协议存续期间及直接持有或间接支配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将继续结为一致行动人。在行使股东及董事权利时,三方需通过表决权行使确保在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及表决事项上保持一致意见,相关董事在董事会表决中亦需遵循统一意见。

协议明确,姚勤担任一致行动事项的召集人,负责协商通知与主持工作。在股东会表决中,若三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按可支配表决权比例进行表决,以过半数意见为最终意见;董事会表决则采用一人一票制,以过半数意见为准。

飞力达表示,本次续签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姚勤、吴有毅及沈黎明。此次续签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障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时强调,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企业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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