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4-10 03:09:44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1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专利证书基本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一种遥控触点容量自动测试的测试方法”发明专利成果通过集成上位机控制、继电保护测试仪状态序列循环与遥控主站定时触发技术,实现遥控触点容量的全自动化、速率可控测试。?该专利成果主要用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在产品型式试验、研发验证及出厂检验等环节中,对遥控出口触点容量进行高效、精准的量化考核。通过自动化的测试流程与可配置的时间间隔控制,可实现测试过程的无人干预、测试速率的均匀可控,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测试效率高、操作简便可靠的优点。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及品牌影响力提升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1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含子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为适配理财市场变化、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更好实现公司(含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适配理财市场变化、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更好实现公司(含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其他中低风险投资产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所需经营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1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在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相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前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1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23-00002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193,37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8,178,024.9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03,31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0,604,156.01元,减去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中期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04,000,000.00元,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0,478,870.9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04,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7.92%,占本年度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31.47%;2025年度公司股份回购总额及股份回购金额均为0。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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