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海顾村的吴先生已经70岁
本应安享晚年的他
近两年一直在为两个侄女奔波
怎么回事?
面对镜头,70多岁的吴先生说,这两年他在法院、居委不知道跑了多少次,已经筋疲力尽了......
吴先生有两个侄女,姐妹俩是残疾人,姐姐50 岁,天生脑瘫,不会说话,吃饭、上厕所都需旁人照料,一直卧床不起;妹妹42岁,初中时患上精神疾病,需要长期服药。
一个十多年的老邻居也证实,姐姐从小就生活无法自理,是吴先生这个叔叔关心得最多。
10年前,两姐妹的父亲,吴先生的亲哥哥离世,2年多前,吴先生的嫂子突发疾病,弥留之际,嫂子拜托吴先生照顾两个女儿,吴先生答应了。
2024年,吴先生嫂子病危之际,在医院录制了委托吴先生当两个侄女监护人的遗嘱监护视频。
录制视频时,吴先生、吴先生姐姐、居委会工作人员、邻居等都在现场见证。两姐妹父母双方的所有亲戚,除了一个小姨失联之外,都同意吴先生当两姐妹的监护人,并写了证明。
而吴先生拿着这些证明材料找到侄女居住地的广中路街道灵新居委,希望开监护关系证明,却遭到了拒绝。
吴先生转而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但法官告诉他,孩子18岁以后,父母就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了,而他的嫂子在生前又没有办理监护证明,所以无权指定新的监护人。吴先生想要成为两姐妹得监护人只能适用民法典第28条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有一个前提条件,监护人必须首先取得村居委员会同意或认可。吴先生按照法官得要求,再次来到居委会,再次遭到拒绝。
事情拖了一年多,吴先生无奈求助媒体和援助律师,记者与法律援助律师张玉霞来到居委会求证。居委会表示,就监护权的认定,他们的统一口径是,不表态,不发表意见。
法律援助律师张玉霞表示,居村委员会应依法履职,在核实之后,评估吴先生是否有资格成为监护人,但若不表态,在律师看来就是不作为。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灵新居委工作人员联系吴先生并表示,会帮吴先生协调推进流程,但希望换掉现在得援助律师,居委已经找了一个专门的律师和吴先生对接。
3月24日晚,居委会接受采访表示,他们是想让残疾姐妹有一个平稳的环境。工作人员承认,在与当事人的沟通的过程中,存在不足,今后会改进。
对于居委会为何迟迟不愿对监护权问题进行表态,居委会法律顾问表示,如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适合做监护人,目前都是居委干部凭个人经验,以及对法律的理解在评判,没有具体的法律操作细则指导。居委会需要有一个对于民法典中相关规定的操作指引,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便于居委会操作。
目前,张玉霞律师向虹口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新的行为能力鉴定和监护人指定申请。
网友评论
有人觉得吴先生太不容易了。
搁浅:吴老伯有责任心,被托孤了很负责,手续这么齐全,亲戚都同意了,为什么不能行个方便。
涵宝儿:老先生不容易的,为了两个侄女奔走两年。
一生不变:我有个问题,万一老先生走在两姐妹前面,她们怎么办?
白鹭:家属都同意又有遗嘱,居委会不同意,这什么道理?
不少网友表示,居委会也有难处,可以理解这份谨慎。
Dicke:居委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让居委会开具,不是很合理。居委相对比较了解居民状况,作为协助配合,是可以的。
羊羊得亿:不是通过法院可以直接诉讼判定监护人么,为什么要居委会同意?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居委作为属地管理,提出建议性意见倒是比较合理,但是让居委会同意,是不是权利过大了。
天蓝之翼 堃9:个人认为这种对基层组织要求过高,压力太大。
elton.zeng:我也认为法院裁定是最公平的。居委会私自给了一个人的话,后续的尽职调查没有做好,又有其他的亲属来主张监护及财产权怎么办?
来源 | 新闻晨报陆靖珺综合看看新闻、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