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转自:河北日报
变“硬碰硬”为“心贴心”
——法官巧解物业纠纷促社会和谐
近日,怀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发力,成功调解4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把10余万元的“纠纷款”变成了“放心款”。
在这41起纠纷中,原告怀安县某物业公司与被告张某(业主)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颇为典型。自2019年起,张某以“小区冬季扫雪不及时致妻子摔伤(后续治疗花费1000元)”“房屋外墙及室内墙壁脱落未及时维修”为由,连续5年拖欠物业费,累计金额1910元。其间,物业公司先后多次发送书面催缴通知和上门沟通,因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该物业公司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全部物业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郑一明秉持“如我在诉”的服务理念,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张某,耐心倾听其不满与诉求,逐步摸清纠纷“症结”:张某并非恶意欠费,而是对物业服务质量的不满,服务诉求长期未得到回应,进而产生抵触情绪。
考虑到张某与物业公司经理本是多年旧识,且双方核心诉求是“解决问题”而非“对抗”,郑一明决定以“情感联结+问题导向”推进调解工作:先是对张某释法明理,共情其“家人摔伤、墙壁脱落”的糟心事,理解其不满情绪,同时指出物业公司服务中的疏漏,要求其针对业主反馈的问题,制定具体可落地的整改方案,而非一味向业主催缴费用。
“法官没偏着任何一方,还特意上门倾听我反映的问题,这份用心让我服气。”张某在调解中逐渐放下抵触,当场通过手机转账,一次性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负责人也当即承诺,近期就会启动墙壁维修工程,并将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畅通业主反馈渠道。
此次4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高效化解,既是怀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动“诉服与调解协同发力”的生动缩影,更是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的具象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