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星报)
星报讯 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此类车辆无安全装置,车身脆弱,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纳入工信部生产目录,也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仅限园区、景区等封闭场所内部使用,严禁上道路行驶。
记者了解到,2月27日起,合肥交警联合城管、市监等部门,在该市针对低速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同时,对销售低速电动四轮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合肥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购车前,务必核实车辆资质,确认是否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并能依法登记上牌。请勿购买无法上牌的低速电动四轮车,尤其要劝导家中老人,千万不要购买或驾驶此类车辆接送孩子或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