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阳晚报)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公布了“2025年度贵州省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本轮十大典型案例,既有个别经营者“吃相难看”的违法行为,也有监管部门“铁腕治理”的雷霆手段。在二手车交易领域,六盘水市发生的“销售泡水车隐瞒实情”案极具警示意义。此次发布的案例覆盖二手车交易、计量违法、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通信服务、药品安全等民生消费全领域,集中展示了贵州省在强化市场监管、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坚定决心。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布这十大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与全省消协组织将持续发力,紧扣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提升消费品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广泛传播消费知识,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有序、让群众满意的消费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的消费动能。
十大典型案例案情
一、销售泡水车隐瞒实情 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2024年7月,消费者马某某购买二手车时,经营者刘某某承诺车辆“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后发现实为泡水车。
盘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欺诈。2025年8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撤销合同、退还购车款10.2万余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30.6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彰显司法对欺诈行为的严厉打击。
二、流动售煤缺斤少两 无证经营被查处
2025年11月18日,铜仁市石阡县查获一流动售煤经营者无照经营且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两次售煤分别短缺300斤和200斤。
石阡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维护市场交易公平。
三、“好评返现”诱导消费 不正当竞争被罚
2025年2月20日,贵阳某餐饮店在外卖平台以“返现5元”诱导消费者作出五星好评,涉及订单17单。
云岩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其行为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四、按条标价未分规格 误导消费责令整改
2025年11月,安顺某景区餐馆以“128元/条”标价销售酸汤鱼,但鱼池内同品类鱼大小不一,未标明规格,引发消费纠纷。
安顺市市场监管局责令经营者改为按克重标价,并退还消费者128元,规范景区餐饮价格行为。
五、美容体验隐瞒附加收费 消协调解化纠纷
2025年10月,消费者陈女士看到某美容店“68元体验2天瘦3—5斤”的广告后到店体验。在理疗时,工作人员向其推荐配套针剂,未告知该产品需另行收费,后陈女士被强制收取899元额外产品费。
遵义市消协介入调解,商家承认未履行告知义务,退还600元,消费者承担体验费68元和产品折旧费231元,纠纷得到解决。
六、转供水电擅自加价 全额退款并受处罚
贵阳某公司作为农贸市场转供水电主体,擅自提高水电单价,违规收费12万余元。
2025年8月,该公司被乌当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全额退还违规收费,并受到行政处罚。
七、流量提醒延迟 通信企业补偿消费者
2025年10月,消费者向通信管理部门投诉称,对当年1——9月产生的190余元流量超套费用不予认可,质疑通信企业未履行流量超套及时提醒义务。
通信管理部门核查后认定企业流量超套提醒延迟,导致消费者未能及时采取暂停使用等止损措施。经调解,企业补偿消费者通话费用,并承诺立即优化流量提醒系统,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八、无证网络销售禁售药品 违法经营依法严惩
2024年12月,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后对某公司开展核查,认定该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小程序销售禁售药品“消痔灵注射液”,违法所得1.6万余元。
2025年1月,播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九、普通月子餐宣称医疗功效 虚假宣传被处罚
2025年4月,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典型案件。经核查,某公司在网络平台宣传普通月子餐具有“排净恶露、愈合伤口、修复组织”等医疗功效,实际未使用任何中药材,所售月子餐均为普通食品。
乌当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公司构成虚假广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十、定制家居货不对板 调解促赔化解矛盾
2025年12月,遵义市正安县消协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经营者黎某门店定制橱柜,约定板材厚度20毫米,实际安装仅为18毫米,黎某以“行业惯例”为由推卸责任。
正安县消协介入调解,黎某承认未履行告知义务,补偿差价,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