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60,证券简称:明冠新材)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肥东县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膜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9.78%的高票获得通过,反映出股东对公司战略调整的广泛支持。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6年3月6日在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闫勇先生主持。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7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77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9,797,60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9,797,604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593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5939 |
注:上述比例已剔除公司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6日)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列席会议,其中副董事长闫勇、董事刘丹现场参会,董事长闫洪嘉等其他5名董事通过远程视频参会。董事会秘书叶勇、财务总监赖锡安亦现场出席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仅审议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肥东县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膜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89,599,686 | 99.7795 | 138,291 | 0.1540 | 59,627 | 0.0665 |
针对该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终止投资建设肥东县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膜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11,731,986 | 98.3409 | 138,291 | 1.1591 | 59,627 | 0.5000 |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结果显示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支持率达到98.34%。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晓静律师、史兴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明冠新材表示,终止上述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关于项目终止后的具体安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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