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吴家兵谈食品安全保护
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型
“集市、庙会上售卖的自制腌腊制品、发酵食品、散装熟食等,常存在安全保障不足、卫生许可缺失、质量检测缺位等问题,建议检察机关持续关注自制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对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变质原料加工自制食品的行为,依法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吴家兵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202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吴家兵代表提到的食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安全等问题均列入监督重点。
近日,最高检发布了一批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其中,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该案推动批发市场食品安全长效治理,保障群众的“菜篮子”,正是对吴家兵代表关切的生动回应。2025年12月,吴家兵代表受邀到该案现场走访查看办案情况,对案件办理作出高度评价。
“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要积极开展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做到防患于未然。”吴家兵代表指出,对涉及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关键环节——如高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冷链运输监管、校园食堂食材采购、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等,检察机关应重点监督行政机关在食品生产经营准入审批、日常检查、风险监测等事前、事中环节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或监管空白,推动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型,真正筑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检察公益诉讼不仅是一项法律制度创新,更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吴家兵代表说,“这项制度通过立法固化、机制完善和跨部门协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检察公益诉讼不仅填补了公益保护的治理空白,也为全球公益司法保护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样本和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