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春节促销宣传行为,严禁“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宣传内容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优惠内容、活动规则、限制条件、免责条款等重要信息,应当显著、清晰、易懂,与主宣传内容保持同等醒目程度,不使用模糊小字、淡化颜色、隐蔽位置等方式弱化关键信息。
杜绝误导性宣传。不使用“大字突出优惠、小字隐藏限制”等易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方式,不虚构优惠、不夸大效果、不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承诺,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严禁违规宣传内容。坚决抵制天价礼盒、奢华消费、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宣传,不宣扬奢侈浪费;严禁使用“特供”“专供”“内供”“京供”等违规表述。
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请各经营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对店内海报、促销宣传、线上推广等内容开展自查,及时规范不恰当表述,做到诚信宣传、守法经营。
规范电梯间等公共空间广告发布
严把广告内容导向。广告内容应积极健康、符合公序良俗,体现文明过节风尚,不得含有低俗、不良导向内容,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广告类型。
规范广告标识标注。电梯框架、视频、海报等各类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识别。
自觉做好自查清理。请各广告发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履行管理责任,对电梯内等公共空间广告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更换、清理不规范内容,共同维护良好公共环境。
延庆区市场监管局将坚持规范监管、无事不扰,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请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依法经营、合规宣传、规范发布,共同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文明舒适的节日市场与公共空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