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聚光科技”)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累计回购575万股,占总股本1.28%,成交总金额达1.07亿元,已完成本次回购计划的最低资金额度。
回购计划稳步推进 已达最低资金要求
据公告披露,聚光科技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9.5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至2026年8月19日)。
为保障回购资金来源,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专项贷款承诺函,获授不超过1.35亿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实施细节:价格区间17.48-20.82元/股
截至2026年2月28日,聚光科技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万股,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 项目 | 具体数据 |
|---|---|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 575万股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8% |
| 最高成交价 | 20.82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17.48元/股 |
| 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 106,994,182.00元(约1.07亿元) |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1.07亿元,超过回购方案中“不低于1亿元”的最低资金要求,占最高资金额度1.5亿元的71.33%。
合规操作保障 后续将按计划推进
聚光科技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未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期间”等限制时段实施回购,且集中竞价交易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也未在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委托,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剩余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市场波动及回购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
(来源:聚光科技公告)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