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权力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其运行轨迹直接关乎政治生态、事业发展与人民福祉。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规范权力运行对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具有极端重要性。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必须推动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到位,这不仅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坚实保障。而权力能否规范运行,从根本上讲,取决于领导干部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绩观是干部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决定权力行使的取向与效果。
以正确政绩观校准思想偏差
青海集民族地区、高原地区、欠发达地区于一身,肩负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富裕等重要使命。特殊的省情实际,既赋予了青海党员干部“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境界更高”的奋斗底色,也对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廉洁性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近年来,青海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对照党中央要求和人民期盼,权力失范的风险与挑战依然严峻复杂。其中,政绩观错位是导致权力运行失范的重要思想根源。
“风”“腐”交织不容忽视。从近期的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通报可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是腐败滋生的温床,仍有干部胆大妄为、顶风违纪。这些问题绝非简单的作风问题,背后往往关联着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反映了在一些领域和环节,权力仍然存在着被寻租、被围猎的风险。究其根源,是一些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个人“贴金”、为升迁“铺路”,让宗旨意识异化为“个人算计”。
权力运行不能“脱轨”。当前,权力运行失范呈现多样化态势。有的搞利益交换“小圈子”,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进行政治投机的工具;有的在工程承揽、资源分配、职务调整等领域搞权钱交易;有的在乡村振兴、民生资金管理等环节侵害群众利益,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更有甚者,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基本操守。这些行为不仅毁掉了个人前途,更污染了局部政治生态,损害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这些行为的背后,往往是个人主义思想下的私心私利、急功近利,追求的是“短期可见”“立即见效”的政绩标签。
坚决破除“特殊论”和“补偿心理”。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在反思时,暴露出“高原工作艰苦,放松一点情有可原”的“特殊论”,产生将履职本身视为“投资”、企图利用职权“收回成本”的“补偿心理”。这些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本质上是对“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而用”这一根本问题的错误认知,是党性原则松弛、纪法意识淡漠的集中体现。若不从思想上彻底清除这些错误认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难以防止权力滥用。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一切工作都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坚决反对将个人得失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搞花架子、造虚假政绩。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规范权力运行,要从源头和全过程入手,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实现权力配置科学、运行规范、追溯可查,彻底堵塞导致权力滥用的漏洞。而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同样需要正确政绩观来引领,确保制度导向是追求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杜绝短期政绩观作祟。
科学确权、规范授权,划清权力边界。权力规范化始于清晰界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对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科学配置。重点针对青海生态环保、资源开发、项目建设、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关键岗位,制定更为精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最大程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让每一项权力的行使都有明确的依据和边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集体讨论、按程序决定,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独断专行,从授权源头防范风险,避免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确保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引导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能谋划长远,又能干在当下。
优化流程、公开用权,确保运行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公开透明贯穿权力运行全链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执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审批、执法、服务等环节,要依法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健全制度规范,持续拓展技术手段,推动监督体系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暗箱操作无处藏身。公开透明不仅是约束权力,更是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手段——唯有政绩经得起阳光下的审视,才是真正的、过硬的政绩。
查漏补缺、动态完善,扎紧制度的笼子。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制度评估机制。紧密结合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检查、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点、监管中的薄弱点、制度设计中的空白点。针对反复出现的违规吃喝顽疾,不仅要严肃查处,更要深挖其背后的制度执行漏洞和监管缺失,及时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要注重“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提升,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长效目标,不断用制度的刚性约束矫正权力运行的偏差,深刻彰显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以正确政绩观强化责任担当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监督的威力在于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力、监督虚化,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将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全过程监督,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抓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而执行与监督的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干部是否具有敢于担当、较真碰硬的正确政绩观。
增强制度规定的刚性约束。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绝不允许有超越制度、规避制度的特权。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这种对制度的敬畏与坚守,本身就是一种政绩——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就是维护公平正义,就是实实在在的政绩。
做实做细常态化监督。监督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深化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机制,对干部在权力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青海推行《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咬耳扯袖”实施办法》,正是持续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有益探索。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用权等情况的监督,通过述责述廉、谈话函询、检查抽查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确保干部在正确轨道上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权力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打好“组合拳”。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要建立健全监督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要重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让权力在“探照灯”和“显微镜”下运行。要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因为整改的态度和效果,直接反映出干部对待问题、看待政绩的真实态度,是真改实改、追求长效,还是应付了事、华而不实,其所展示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政绩观。
以正确政绩观锻造干部队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规范权力运行,最持久的约束源于思想自觉。必须将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作为固本培元的基础工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灵魂深处树牢和践行为民用权的权力观、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和为民担当的事业观。
牢记权力本源,永葆为民初心。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任何将权力异化为私器、用于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对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背叛。要坚决破除“特殊论”“补偿心理”等错误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干部,高原的艰苦环境不是放松要求的理由,而是锤炼党性、砥砺作风的熔炉。唯有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方能以初心暖民心,以实干铸伟业。
常怀敬畏之心,守牢纪法底线。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也是行为的界限。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要敬畏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要敬畏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时刻不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敬畏法纪,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弄清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始终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行使权力。要通过持续深入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个敬畏法纪、敬畏人民的干部,必然会把权力当作责任、把政绩视为奉献,以“实绩”赢得人民群众的喝彩。
激励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氛围。规范权力运行,不是要束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要祛除特权思想的沉疴,让干部更加规范、更有作为地干事创业。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赢得群众认同为衡量标尺,时时对照检视、校正偏差,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堤坝。要为敢于负责、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撑腰鼓劲,让那些重实际、求实效、打基础、利长远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促使党员干部加快推动绿色算电协同发展,以新质生产力赋能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要认真落实笃信、务实、担当、自律重要要求,始终懂感恩、有情怀、重实干,锚定目标,锐意进取,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而努力奋斗。
(作者分别为青海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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