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实际控制人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培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88,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57%。邵培生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减持期间,邵培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20,8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7,700股,合计3,128,500股。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邵培生先减持已经结束。邵培生先生当前持股5,860,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334%。
● 实际控制人、董事邵秋萍女士、财务总监许立群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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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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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邵培生系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系兄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
注2: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公司总股本为26,208万股。
2025年10月22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10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授予的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238万股。
由于总股本发生变动,持股数量已按最新股本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发布减持计划时,总股本:26,2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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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26,2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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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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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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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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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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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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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邵培生系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兄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来函,告知邵秋萍女士于2026/2/9-2026/2/26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538,300股。告知邵培生先生于2026/2/6-2026/2/26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120,8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07,700股,共计减持1,628,500股。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6.98%减少至45.4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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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部分董高、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