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2026年2月25日,全国两会前夕,《中国经营报》记者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
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迭代升级,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呈现出新趋势、新特点,对传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带来挑战,也对司法办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应新技术发展,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
史卫忠介绍,2025年,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重点加强高新技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法律适用标准,加大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充分倾听企业需求。
史卫忠表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最高检将把办案作为重中之重。检察机关将聚焦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有力有效惩治各种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加强对企业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中国经营报》:2025年以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知识产权案件相较以往有什么变化和新特点?
史卫忠:2025年,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万件2.5万人,提起公诉1.9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00余件,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持续深化。保护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对企业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加大对涉及技术秘密、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10余件270余人,起诉150余人。最高检指导各地办理了一批涉及芯片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种业资源等领域有影响案件。
二是聚焦服务文化强国建设。聚焦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重点领域,持续加强犯罪惩治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有序拓展文化遗产等领域公益诉讼,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共办理各类涉著作权案件1500余件,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2050余人,着力加强对涉及“泡泡玛特”“哪吒”“乐高”等知名IP版权,以及计算机软件、数字版权、视听作品、教辅图书等重点领域版权保护。
三是聚焦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监督,办理相关领域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200余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滥用诉权监督。北京、山东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某公司恶意诉讼监督线索,最高检组织召开交办督办会,10余省份一体推进。
四是聚焦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并发布9件典型案例,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加强刑事保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移送线索,29件利用虚假材料获得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宣告无效。会同国家版权局等4部门联合挂牌督办100余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共同加强对下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及其他涉外经贸谈判,服务保障国家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迭代升级,不断拓展知识产权的客体内容、权利边界和保护范围,与此同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对象、手段、领域也在悄然发生变化,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化、技术化、产业化、跨区域化特征增强,对传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带来挑战,对司法办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比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和权利归属引发社会广泛讨论且还未形成统一认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由于专业性强、技术性强、涉及领域广,在非公知性、同一性、危害后果等方面认定难度较大,对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认定容易产生认识分歧。因应新技术发展,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检察技术支持办案以及技术调查官、专家论证等辅助办案制度,夯实办案基础,提升办案质效。
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法律适用标准
《中国经营报》:2025年12月15日,最高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司法保障。请问在这方面最高检将有哪些举措?2025年在新兴领域、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史卫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5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025年,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重点加强高新技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是完善法律适用标准。2025年4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研究制定“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适当降低了假冒专利罪的入罪数额,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标准以及不同情形下的计算方式,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定罪量刑标准,为加强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加大犯罪打击力度。检察机关加大对危害企业创新发展各类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高新技术领域侵权假冒犯罪,重点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加强检察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加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四是充分倾听企业需求。企业在创新中居于主体地位,是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的核心载体,也是连接科研与产业的关键桥梁。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密切与企业联系,充分了解最新科技发展情况,充分听取科创企业司法保护需求,有的放矢采取有力检察措施加大保护力度、服务创新发展。例如,上海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在科创园区建立的“法治副园长”机制,19家检察院主动对接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模速空间”等30个国家级、市级重点特色产业集聚的科创园区,开展咨询服务、线索研判等各类法治活动250余场次。北京检察机关发布商业秘密保护与风险防范指引,涵盖4大类别21项内容,汇编10件典型案例,直击侵权高发痛点,兼顾保护与维权效能。
2026年,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对企业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加大犯罪惩治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持续优化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形式与渠道,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以更有力的检察举措守护企业创新动能,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为什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厅?
《中国经营报》:2025年4月,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挂牌成立。请问这一专门机构的设立,主要出于哪些战略考量?它将如何整合检察职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效能?
史卫忠:2025年4月,最高检经研究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在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加挂“知识产权检察厅”牌子。知识产权检察厅正式挂牌成立,体现了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迈入专业化、综合化发展阶段。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厅,是检察机关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点举措,有助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促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一是服务国家创新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全球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创新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二是主动适应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刑事犯罪在违法行为和危害性上呈现阶梯型特征,办案中都以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为基础,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交织特征突出,需要贯通程序、一体履职、综合保护。三是有助于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往分散履职模式下,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又发现监督线索的,需要移送其他检察部门办理,制约司法办案质效提升。实行综合履职后,可以减少流转环节,最大化实现法律监督效果。四是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专业能力。知识产权工作前沿性、交叉性、专业性问题较多,尤其是涉及专利、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对检察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有很高要求,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要求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为基础开展综合履职,达到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的效果。实践中持续推动实现“四个融合”,包括司法理念融合、机构职能融合、履职方式融合和专业能力融合。在宏观层面,需要检察机关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或办案组织,实现机构职能深度融合,而非机械组合、简单叠加。在微观层面,知识产权检察官依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坚持“一案四查”模式,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空间,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刑事追诉与检察监督兼顾。
以最高检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厅为契机,我们持续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加强专业办案组织建设,配备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夯实综合履职基础。同时,通过完善办案机制、开展业务培训、优秀公诉庭评选、加强前沿问题研究等方式,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各地通过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知识产权保护质效不断提升。
将办案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多办案、办好案
《中国经营报》:2026年,检察机关在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将会有哪些具体举措?
史卫忠: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点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将办案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办出更多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传统优势,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依法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针对商业秘密、著作权等领域疑难复杂案件较多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和对下指导,分类型研究制定各类案件办案指引。二是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机制。细化落实“一案四查”工作要求,全面履行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协同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监督。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务实、规范开展模型开发和应用。拓展监督线索发现渠道,更好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三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协同配合。加强与有关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机制,一体加强正向衔接和反向衔接工作,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机制,防止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促进执法司法标准统一。四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持续推动各地尤其是办案量大的重点地区加强专业办案组织建设,优化人才力量配置。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专题研修班,开设知识产权检察实务讲堂,聚焦理论前沿与实务疑难问题,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领军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建设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基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五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前沿问题研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智库作用,通过开展专项研究、案件论证、组织专题论坛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实务交流互鉴。加强对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数据知识产权等前沿问题的研究指导,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检察理论与实务征文活动,一体提升理论研究和检察办案能力水平。鼓励各地检察机关申报课题,丰富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推动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将有力惩治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国经营报》:未来,检察机关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有哪些工作设想?
史卫忠: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实现市场基础制度、市场基础设施、政府行为尺度、市场监管执法、要素资源市场“五统一”,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应当看到,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已然成为重要的市场要素参与市场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支撑。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监督,进一步为知识产权作为生产要素发挥独特作用营造法治环境,畅通科创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为高效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
2026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有力有效惩治各种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二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聚焦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消除市场分割和市场壁垒,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三是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结合知识产权案件链条化、跨区域化突出的特点,重点加强对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的监督。四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民事行政监督。有效遏制各种仿冒搭车、阻碍创新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政策,做到既激励创新又防止市场垄断。五是深化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与执法司法机关衔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机制,凝聚统一大市场建设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