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及子公司涉520万元专利侵权诉讼 案件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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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9:33:1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65,股票简称:ST宁科(维权))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因涉及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被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520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披露,此次诉讼的原告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包括ST宁科(被告一)、中科新材(被告二)以及江苏中正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原告主张其拥有“低含量低碳链长链二元酸杂酸的长链二元酸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910378102.X)的发明专利权,认为三被告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涉案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共同侵害了其发明专利权。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涉案专利权,包括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专利产品及使用依照涉案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长链二元酸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针对此次诉讼,ST宁科表示,公司一贯尊重知识产权,其规模化生产月桂二酸的相关技术来自于向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购买取得的原始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等,不存在侵犯原告所诉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并将积极应诉,采取必要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关于诉讼对公司的影响,ST宁科称,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基本信息 详情
案号 (2026)苏01民初247号
受理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宁科)
被告二 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三 江苏中正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金额 520万元(其中经济损失5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
案件进展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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