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蒋杰 通讯员杨莹 应敏骏)“我已经收到第一笔钱了。”近日,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收到了老王发来的报喜信息。
老王是一名聋哑人。2024年6月起,他受雇于董某,从事模具制作工作。8个月里,老王勤劳肯干、任劳任怨。然而,当他申领工资时,董某却一次次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工资。无奈之下,2025年11月12日,老王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宁海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老王的诉求,承办检察官在口头询问老王妻子基本情况的同时,借助纸笔书写和手势比画等方式,耐心引导老王梳理务工经过、工资约定、催讨细节等关键信息。然而,检察官发现,老王能够提供的依据,只有一本笔记本,上面清楚写着何年何月何日曾上过工,却缺少工资结算单、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能够直接证明欠薪具体数额的证据。
考虑到老王缺乏法律知识和文书撰写能力,检察官全程协助他整理材料,代为撰写法律文书,并一步步指导老王完成立案申请、证据上传等流程。检察官完成审查工作后,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
为避免诉讼程序冗长给老王家庭生活带来更大影响,检察官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协调,建议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多次与董某沟通,耐心强调支付劳务报酬是其法定义务,同时兼顾双方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商讨合理的支付方案。2025年12月9日,在检察官与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老王与董某达成调解协议:董某分期支付拖欠的1.4万余元劳务报酬,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款项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