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聊被拘女教师质疑警方执法标准不一女教师聊八卦被拘口头传播者没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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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00:23:44

(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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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被拘女教师质疑警方执法标准不一##女教师聊八卦被拘口头传播者没被罚#】#私密群聊与网络散布界限是判决关键# 2月11日, “女教师3人微信群聊八卦被拘” 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当事人林女士(化名)表示,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中,林女士坚称自身不构成诽谤。她表示,自己并无捏造事实、公然散布的主观故意,起初并不知晓相关信息为虚假内容,也未造成明确危害后果。其代理律师当庭申请调取警方认定谣言的完整查证过程,要求提交证明谣言当事人无违法行为的全部证据,而非仅提供情况说明与简单截图。林女士同时提出关键质疑:警方已查明,该谣言更早源于办公室口头传播,却未对口头传播者作出处罚,仅对3人小群内聊天的自己处罚,属于将现实与网络割裂,未履行全面审查义务。对此,天台公安在庭上未予正面回应。据知情人透露,口头传播者确未被处罚;受害者社交平台显示,共收到4份处罚决定书,3份针对林女士及其相关两人,1份针对后续在大群传播者。一审法院认为,散布与否不能仅以聊天人数判定,还应综合信息性质、外泄风险与实际传播情况。林女士应预见内容可能被转发,而其朋友确实施行了二次传播,客观上推动不实信息扩散、侵害他人名誉,即便非始作俑者,也已构成诽谤。天台公安在二审中仍坚持一审观点。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微信群传播导致不实信息扩散、名誉受损,即属公然散布,林女士未核实信息且放任风险,警方处罚合法有据。他同时指出,本案二审或将厘清私人社交与公然散布的法律边界。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则表示,行政处罚不以处罚源头为前提,捏造者与传播者可并列担责。但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行政裁量是否均衡合理:若口头传播源头与林女士主观过错、危害程度相近却未被处罚,仅对林女士适用拘留,便涉及比例原则与公平原则。二审法院需回应责任划分、执法标准统一等焦点问题,明确网络私密聊天的法律红线与执法尺度。(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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