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与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沟通。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设立的“安全网”,是千万劳动者遭遇职业困境时的“救命钱”,承载着社会对民生的兜底关怀。一旦有人将黑手伸向这份民生保障,不仅会侵蚀国家社保基金的安全,更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失去依靠,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在参与办理的一起虚构劳动关系为213人骗领失业保险金诈骗案的过程中,我对守护社保基金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体悟。
该案中,北京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与中介人员杨某等人串通,于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期间,明知袁某等213人系自愿辞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仍然通过为这些人短期参保一个月或虚增减的方式,将社保终止缴费原因由“个人辞职”变为“劳动合同到期”,使相关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从而骗取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失业保险金。2024年5月8日,该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线索。2024年5月20日,刘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
经查,在一年半时间内,刘某伙同他人共骗领失业保险金419万余元,其个人从中非法获利6万余元。杨某在初次获得好处后,逐步发展为专门中介,每介绍一人收取几百元至一两千元不等的好处费,先后介绍24人参与骗保,二人共同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2024年11月21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诈骗罪,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
此案涉案面广,人员众多,如何处置才能既彰显法治威严,又体现司法温度?我院办案组综合考虑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多数骗领人员已退缴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于2025年1月3日以涉嫌诈骗罪向门头沟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提出判处主犯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的量刑建议。2025年4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同时判令将刘某已退赔的20万元赃款发还门头沟区社保中心,并判令刘某继续退赔其余赃款78万余元,并与其他共同作案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办案中,我们坚持分层处理、区别对待,对组织策划、获利巨大的主犯坚决从严打击。杨某因与刘某共同实施了骗取失业保险金的犯罪行为,被我院于2025年1月3日诉至法院。同年4月24日,杨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涉案人员,我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目前,对其余涉案人员的审查追诉工作仍在继续。我院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堵塞漏洞、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推动从源头上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救急钱”。经过多方努力,截至目前,该案被骗社保资金已追回2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