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于2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两家子公司涉及两起重大诉讼案件,涉案总金额合计约8037万元。目前两起案件均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表示暂时无法评估对财务状况及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祥县中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瑞公司”)作为原告,就行政协议纠纷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嘉祥县人民政府、嘉祥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并将嘉祥县文化和旅游局列为第三人。该案涉案金额5255万元,中瑞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嘉祥县政府支付已完成的PPP项目投资金额4780.12万元及投资收益损失474.93万元(暂计至2025年12月8日,实际计算至付清之日),并要求嘉祥县文旅服务中心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背景显示,中瑞公司与嘉祥县文旅服务中心于2017年签署了《嘉祥县武氏祠景区开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书》及补充合同。中瑞公司称已按约履行义务,但被告未履约导致项目停工。2024年5月,嘉祥县相关单位将PPP项目部分内容另立新项目招标,中瑞公司认为被告已放弃原PPP项目,故提起诉讼。
另一案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兴源环保”)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成为反诉被告,被北京恩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恩菲环保”)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782万元。恩菲环保请求判令兴源环保支付违约金及罚金828.64万元、赔偿实际损失1953.16万元,并要求确认其债权可与兴源环保主张的合同债权抵销,同时要求交付相关资料并赔偿因财产保全错误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
该案件源于2021年4月双方签署的《厢式压滤系统采购合同》。兴源环保称已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且质保期已届满,但恩菲环保未支付剩余货款,兴源环保因此先前提起诉讼,恩菲环保随后提起反诉。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9起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从1.6万元至401.51万元不等,案件进展多为一审阶段。
兴源环境表示,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案件进展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数据为准,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案件编号 | 诉讼阶段 | 子公司名称 | 当事人地位 | 涉案金额(万元) | 管辖法院 |
|---|---|---|---|---|---|
| 案件一 | 一审 | 嘉祥县中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原告 | 5255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件二 | 一审 |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反诉被告 | 2782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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