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2月10日,记者从福建省药监局获悉,该局近日制定印发了《福建省推进实施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旨在推动省内医疗器械企业在《规范》全面实施前完成对标提升,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能力。
《规范》以“全生命周期管控、风险前置防控、数智化驱动、责任边界清晰”为核心,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资质、生产流程、数据管理等提出系统性升级要求。《工作方案》的制定印发和实施,是推进《规范》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
在监管层面,《工作方案》部署福建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加强业务学习,在《规范》实施之前的过渡期内,从法规培训、能力提升、交流分享、模拟衔接等方面入手,推动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生产企业符合《规范》要求,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在企业层面,《工作方案》要求福建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生产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将《规范》学习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全面对照《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分阶段、分维度落实应对措施,严格按照生产实际动态调整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全流程有效运行,确保在《规范》实施前全面达标,同时将合规能力转化为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