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970,证券简称:大禹生物)于2026年2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闫和平将其持有的300万股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用于为子公司山西大禹畜牧有限公司的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融资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7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自2026年2月6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权人为山西芮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该笔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据了解,闫和平作为公司董事长,目前共持有大禹生物532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0556%,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993.45万股,占总股本的36.0417%。本次质押完成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6342%,占公司总股本的2.7076%。
| 股东姓名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数(股) | 累计质押占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占总股本比例 |
|---|---|---|---|---|---|
| 闫和平 | 53,246,000 | 48.0556% | 3,000,000 | 5.6342% | 2.7076% |
公告同时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及控制公司股份55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877%,累计质押股份3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3735%,占公司总股本的2.7076%。公司表示,闫和平资信状况良好,具备通过自有资金、投资分红、金融机构借款等多种方式偿还股票质押借款的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对于此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大禹生物强调,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即使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若上述股权质押全部出现强制执行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将持有公司总股本47.6802%的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控制权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相关备查文件包括闫和平的《股权质押合同》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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