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讯】ST惠伦(维权)(300460)2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持有的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再冻结。此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为462.56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1.47%,占公司总股本的1.65%,解除冻结执行人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且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告显示,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再冻结执行人 |
|---|---|---|---|---|---|---|
| 新疆惠伦 | 是 | 4,625,600 | 11.47% | 1.65% | 否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疆惠伦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积清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赵积清 | 15,000,000 | 5.34% | 5,935,200 | 0 | 39.57% | 2.11% |
| 新疆惠伦 | 40,327,380 | 14.36% | 15,898,580 | 0 | 39.42% | 5.66% |
| 合计 | 55,327,380 | 19.70% | 21,833,780 | 0 | 39.46% | 7.78% |
公司表示,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股份冻结及标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了解公司最新动态,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