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教育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办学地址由“西安市鄠邑区涝渼管委会渼陂西路1号、西安市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甘家寨1号”变更为“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 编:100816
电子邮箱:mbjygl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