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吕学伟
“拿到这笔补偿款,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以后粮食晾晒也有了着落,真是太感谢镇里和村里的调解了!”1月19日,大名县杨桥镇南马头村村民刘甲(化名)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一场通风采光权纠纷,在镇、村调委会耐心调解下得以化解。
南马头村紧邻常元线,便利的交通条件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为激活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就近就业,村民刘乙(化名)与村委会沟通协商后,决定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打造农家乐项目。
四层楼高的建筑建成后,对相邻的刘甲家的通风采光造成影响。去年秋收后,因光照不足,刘甲家储存的粮食大量发霉变质,造成了经济损失。“好好的粮食烂了,换谁都心疼。”看着发霉的粮食,刘甲既焦急又气愤,执意要求刘乙拆去一层建筑。双方僵持不下,矛盾逐渐升级。
一边是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助力村民增收的农家乐项目,一边是村民的合法通风采光权与财产损失,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摆在镇、村干部面前的难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既要守护好乡村发展的好势头,也要维护好村民的合法权益。”镇党委副书记孟振华主动靠前,牵头成立由镇、村调委会调解员参加的调解小组,决心啃下这块“硬骨头”。
调解人员秉持“情理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一方面,耐心倾听刘甲的诉求,实地查看通风采光受影响情况,核算粮食损失金额,让他感受到被重视、被理解;另一方面,也向刘甲说明农家乐项目对村集体发展的重要意义,讲述刘乙创业的不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针对粮食晾晒的长远问题,调解人员积极协调村委会,提出“粮食可在村委会大院晾晒”的解决方案,彻底打消刘甲的后顾之忧。在工作人员的反复疏导和情理劝说下,双方逐渐放下芥蒂,愿意各退一步寻求解决方案。最终,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乙向刘甲支付补偿金1.2万元,弥补其粮食损失。刘甲也不再追究刘乙责任。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