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19元,卖出698元!官方最新曝光!赶紧提醒家里人
创始人
2026-02-08 19:43:18

每口成本仅19元的普通锅具、每套成本仅32元的菜刀......这些用低成本在网上买来的厨房用具,竟被几名年轻人包装成售价698元、具备“神奇养生功效”的“高科技产品”,骗了300多名老年人。

这起案件的曝光,给老年群体提了醒,也给其家中子女敲响了警钟。

“只送不卖”的表演

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厂家搞推广,免费送养生锅!不要钱,就为攒口碑!”2024年下半年的几个月里,这阵热情的吆喝声,打破了岐山县及周边多个乡村平日的宁静。

一辆小轿车载着3名看似淳朴的年轻人吴某、王某和陈某,穿梭于乡镇之间。他们专挑老年人群聚集的场所,利用老人信息相对闭塞、注重实惠的特点,精心布置下一个“愿者上钩”的陷阱。

吴某等人从网上低价购得每口成本仅19元的普通锅具,以及每套32元的菜刀。然而,在他们的口中,这些廉价商品被包装成售价698元、具备“神奇养生功效”的“高科技产品”。

随后,骗局进入核心的“诚意金”环节。为让老人们深信不疑,吴某和王某在现场演绎了一出出“苦情戏”:他们一面信誓旦旦地宣称“谁收钱谁是孙子”,一面甚至上演扇自己耳光的极端戏码,以此证明其“只送不卖”的诚意。在极具煽动性的氛围中,二人话锋一转,以“数量有限、防止重复领取”为由,要求有意领取“养生锅”的老人交纳300元“诚意金”,并特意鼓励没带现金的老人回家取钱。

然而,这所谓的“诚意”考验,实则是收网的信号。待老人们交纳现金后,吴某等人并不急于离开,而是以“检查产品质量”为名,引导老人拆阅产品包装。就在老人们注意力被分散的瞬间,负责望风和驾车的陈某早已发动车辆,三人随即携款迅速逃离,等老人们回过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车子绝尘而去。

是销售伪劣产品

还是诈骗?

“我交了300元‘诚意金’,锅没拿到,钱也没退,人跑了!”2024年10月,一位老人在子女陪同下到岐山县公安局报案,揭开了这起系列涉老诈骗案的冰山一角。警方初查发现,周边多个村庄均有老人遭遇同类骗局,遂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立案。

面对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被害人分散且记忆模糊等难题,取证成为首要挑战。公安机关决定采取“卧底”侦查。一天,派出所食堂的一名老年女职工伪装成村民,携带隐蔽设备混入现场,完整记录了诈骗团伙从“免费赠送”的宣讲、扇耳光发誓“退钱”的表演,到最终收钱后趁乱逃离的全过程。

这份关键的证据,为后续定罪量刑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天,在吴某等3人再次现身某村准备故技重施时,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证,截至案发,3人用这种方式共骗取317名老年人钱款9.75万元。

案件侦破后,如何定性成为关键。岐山县公安局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邀请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介入。

“问题的核心不在于锅和刀值多少钱,而在于老人们为什么会交出这300元。”岐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浠在协作会议上指出,并建议侦查重点应聚焦于犯罪嫌疑人如何虚构“退款”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循着这一指引,公安机关调整方向,采用表格化提纲对分散的317名被害人进行高效取证,并收集了大量未交钱村民的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诈骗话术的一致性。

2024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以吴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岐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吴某等3人的目的是销售炒菜锅和菜刀,只是在销售方式上过度夸大了锅和刀的功效及价值,因此,本案至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并要求出具伪劣产品的鉴定意见。

“我们坚持认定为诈骗罪。”办案检察官杨浠解释道,“被害人并没有处分钱款的意思,其交钱的目的不是购买商品,而是为了‘免费’获取。犯罪嫌疑人通过精心设计的‘退还诚意金’骗局,非法占有了钱财,锅和刀仅仅是犯罪工具。”

另一个焦点是犯罪金额的认定。辩护人主张应扣除锅、刀的所谓“成本”。对此,检察官明确驳斥:“吴某等3人故意虚构免费赠送的事实,让现场群众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将‘表诚意’的钱交予吴、王两人,其目的是免费领取炒菜锅而非以300元钱购买锅和刀,这是典型的诈骗犯罪。同时,锅和刀均系犯罪工具,不应在诈骗金额中扣除。”

通过多次释法说理,并援引同类判例,这一专业意见最终获得了辩护方的认可。

3人将赃款退还给受害老人

老年群体务必当心此类骗局

经过多次会见,面对扎实的证据及案发现场录音,吴某等3人承认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分层处理。鉴于吴某系主谋且有前科,王某作为主要宣讲人作用关键,二人被认定为主犯;而陈某主要负责开车望风,起辅助作用,被认定为从犯。

与此同时,办案团队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沟通,阐明积极退赃退赔对量刑的积极影响。最终,3人均表示愿意退赔,赃款9.75万元全部发还给了317名受害老人。

经岐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6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杭州日报综合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编辑:吴学清

责编:汤颖

审核: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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