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2-07 02:48:56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和部分参股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以信用或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40亿元。本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度,在2027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6年度额度予以管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年度(2026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27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之日止。

其中:

1.年度内任何时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76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请见下文表1,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资产负债率高/低于70%、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调剂使用;

2.年度内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请见下文表2;

3.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30亿元;

4.为公司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即对于上游供应商对公司的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公司将以出具《付款确认书》的方式成为共同债务人,对下属公司应履行的应收账款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共同付款责任,额度不超过30亿元。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票据、贸易融资、保函、保理、外汇及商品等衍生交易、履约担保、信托计划、境内外发债,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其他全国分支机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等提供全额反担保、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和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

表1: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对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包括其向各期货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厂库资质时所提供的担保。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在公司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出具担保函的担保期间内,公司将在2026年及以后每年的相应股东会中,持续就公司为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提供的担保限额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2.公司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等提供全额反担保,担保额度分别是人民币10.5亿元、11亿元、4亿元

表2:公司2026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

公司对上表中参股公司的担保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按所持参股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与其他股东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符合行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作为被担保人的公司子公司情况

■■

注:1.上表被担保人经营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 SOUTH AFRICAN XIANGYU (PTY) LTD (南非象屿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钢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HONG KONG ETEC TRADING CO., LIMITED(香港亿泰商贸有限公司)、HONGKONG LIANMAO TRADING CO., LIMITED(香港联茂贸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YUAN FENG RESOURCES CO., LIMITED(香港源丰物产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船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HONG KONG WINWAY METALS CO., LIMITED (香港盈成金属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象屿金属有限公司为2025年新设立公司,2024年或2025年暂无经营数据

(二)作为被担保人的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被担保人为公司参股公司的,其基本信息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1.被担保人为公司核心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计划是基于各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将有利于提高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对作为被担保人的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740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675亿元,为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88.39亿元(未经审计),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未经审计),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注册完成后拟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

(七)特殊发行事项

若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将设置续期选择权,以每M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M年)或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期债券。M不超过5(含5)。

若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可设置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首个重定价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公司是否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及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含权条款设计、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等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规定情况确定。

(九)还本付息方式

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三)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审核/注册,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四)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十五)授权事项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品种、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者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上市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经理层有权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和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末,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总共190家,较2021年末合并范围新增20家公司,主要是因业务拓展需要,新设象屿石油(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公司,减少厦门象屿农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公司。

2023年末,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总共205家,较2022年末合并范围新增15家公司,主要是因业务拓展需要,新设辽宁振丰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减少天津智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

2024年末,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总共203家,较2023年末合并范围减少2家公司,主要是因业务拓展需要,新设或并购南通象屿工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公司,减少山东恒隆粮油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

2025年6月末,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总共218家,较2024年末合并范围增加15家公司,主要是因业务拓展需要,新设或并购厦门象屿钢铁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减少榆林象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

上述公司家数统计口径,不含股份母公司。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361Z00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361Z0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61Z00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2025年1-6月数据未进行年化处理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可持续性、未来发展目标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末,本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1,505,640.89万元、12,970,518.67万元、12,387,266.45万元及13,669,829.80万元,呈波动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供应链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存货大幅增加。本公司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近三年及一期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4.50%、85.45%、79.28%及83.63%,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5.50%、14.55%、20.72%及16.37%。本公司所处行业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符合该行业的特点。

本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构成。本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

2.负债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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