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银资本(01141)发布公告,于2026年2月6日,本公司与民银国际订立办公室共享协议,民银国际同意向本公司授予非独家权利使用办公室空间约1.1万平方尺的区域,代价为本公司应付的共享费用。
本公司认为,本集团将受惠于办公室共享协议,在不产生大量额外成本的情况下,确保享有足够的办公室空间,而本集团与民银国际均可实现规模经济及达致最高成本效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办公室共享协议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达成,实属公平合理,且有关交易乃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