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法随春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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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07:29:40

   热火朝天的春耕仪式。明·戴进《春耕图》,现藏于浙江省博物馆。

  我国古代有“天人合一”“顺天应时”的思想,人们依节气变化安排农业生产和社会事务。统治者也循节气施行宽严不同的政策,以求最优治理效果。从立春至谷雨,冰雪消融,万物生长,农业生产有序展开。统治者认为,春季当遵循自然规律,推行教化以劝民守法向善,施行赏赐以褒奖有功吏民。教化与赏赐的滋养、激励作用,与春季生机勃勃的氛围相契合,助力统治者有效治理国家。

  春季万物生长,满含生机与希望。古人择春季行祭祀之礼,敬谢上天与先祖庇佑。立春作为春天首个重要节气,礼制内涵尤为丰富。据史料记载,立春当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等重臣赴东郊迎春,归朝后还会对群臣论功行赏。同时,天子还会在农历正月的第一个辛日(古代称上辛日)举行耕籍礼(春耕仪式),亲执农具起土三次,彰显对农业生产的重视,教化百姓及时耕种,勿违农时。《礼记·月令》记载:“乃命大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贷,毋失经纪,以初为常。”天子于立春时节向太史官下达指令,要求掌管天文历法的官员严格遵循传统法则,准确观测推算天体运行,确保历法准确,从而指导农事与国政。

  西周时期确立“明德慎罚”“敬天保民”的立法精神,推崇礼的教化功用。礼是囊括宗法、祭祀等内容的社会规范与行为准则。西周的法律公布制度具有鲜明的礼乐教化特征,也顺应了节气的变化。在一年之初的正月,统治者通过“悬象”“木铎”两种仪式公布法律,以温和的教化方式引导百姓守法。《周礼》记载:“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通‘悬’)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正月择吉日,将国家法律条文悬挂于宫门外的象魏之上,让百姓观览十日、熟知法律,做到知法不犯。春季象征复苏与新生,在一年初始的正月公布法律,正是西周法治顺应天时的体现。《周礼》记载:“正岁,帅其属而观刑象,令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用常刑。令群士,乃宣布于四方。”司法官先带领下属熟悉法律条文,再以摇动木铎的仪式向百姓宣告:不遵法者将会被处以刑罚,随后令各级官员将法律广泛传播。“以五戒先后刑罚,毋使罪丽于民”的准则,更是将教化作为刑罚的前提,只有在教化失效时才动用刑罚,避免百姓陷于罪罚。西周统治者将公布法律的仪式作为教化手段,以求减少刑罚适用,实现“慎刑”效果。而选择在立春之时公布法律、教化百姓,既顺应了春天万象更新的自然规律,也借自然规律的神圣性赋予法律正当性。

  那么,乡间百姓在正月行何礼仪呢?明朝洪武年间,朝廷规定在每年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举行乡饮酒礼。乡饮酒礼本属周礼,核心是倡导乡里敬老爱老。《礼记·乡饮酒义》云:“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通‘孝悌’)。”乡饮酒礼多设于乡学,通常在孟春正月十五或孟冬农闲时节举行,确保不误农时。其流程包括请迎宾客、宴饮、奏乐、酬送宾客等环节,通过酒会中依年龄划分的坐立规则、食器规格,彰显对长辈的尊重,推行尊老的社会风气,是儒家孝文化的具象化表达。至明清时期,乡饮酒礼中增加了一项重要的法律宣传工作——“讲读律令”,这也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制度创新。乡间百姓在州县长官和耆老的带领下,讲读国家法令,同时褒扬乡里善行、批评不法行为。朝廷还明确要求在乡饮酒礼中安排专人讲读律令,并对宾客等级作出要求:“良民中年高有德,无公私过犯者”地位最高;“有因户役差税迟误,及曾犯公杖、私笞、招犯在官者”等轻刑罪犯的地位中等;“私杖、徒流重罪者”地位最低。通过对不同品行、身份者的表彰与惩戒,将教化与警示相结合,既凸显道德的示范价值,又强化法律的约束作用。乡饮酒礼成为古代基层实施教化惩戒、实现治理的重要方式,孟春时节,于春风中讲读律令、敬贤尊长,更能潜移默化教化百姓守法,筑牢社会稳定的根基。

  立春过后的重要节日是清明节。古人定清明于春分后的第十五天,这时春暖花开、万物生长,古人云:“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这也是清明节气名称的由来。清明节是冬至之后的第108天,在古人心中是阳气充沛的时节。从物候变化的角度观察,清明时节春和景明、草木萌生,生气旺盛、吐故纳新,是自然界物候变化的重要节点。清明在古代本是踏青赏春的好时节,中唐以后,民间逐渐将清明、寒食两个节日合并,清明也由此形成“墓祭”的传统。时至今日,清明节已成为中国人追忆先人、祭扫墓地的重要日子,承载着“慎终追远”的文化内涵。朱熹曾言:“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清明墓祭恰是百姓践行儒家教化的具体体现,儒家的德礼思想借由这样的日常礼俗,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融入百姓生活,深刻影响了千百年来中国人的文化观念与生活习惯。因官员回乡扫墓常耽误职守,唐开元二十四年,唐玄宗下令清明、寒食双节全国官员放假四天,这也是文献中可考的最早关于清明节放假的法令。

  春雨无形,却能催草木萌芽、令万物复苏。礼的教化亦如春雨,于无形中引导百姓循规行事,自发形成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古人常将礼乐教化的效果比作春风化雨,孟子言:“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正是说君子的教化如春风,有着移风易俗的重要作用。礼的施行顺应节气变化,万象更新的春季是礼发挥教化作用的最佳时机,统治者希望借春季的生机与特质,让礼的教化功效得以最大化,这也是春季多施礼乐教化的深层原因。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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