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维权)(证券代码:603843)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下称“中行城中支行”)的借款合同纠纷被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7441.91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由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源于公司未能按期履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具体来看,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4日和2024年6月12日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分别为4600万元和2250万元,合计6850万元。合同中对利息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等条款均有明确约定。
为保障上述两笔贷款的按期偿还,公司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等自然人分别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诉讼中,中行城中支行为原告,*ST正平为被告之一,其他被告还包括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
*ST正平表示,由于本次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处理上述诉讼事宜,并持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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