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翀 通讯员姚峰 朱江)2026年3月1日起,《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正式施行。届时,湖北十堰,河南洛阳、三门峡、南阳及陕西汉中、商洛、安康等三省七市将正式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协同保护。这一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区首次跨省协同立法成果,标志着中线水源区保护从分区分治迈向全域共治的法治化新阶段。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通水11年来,累计向北方调水超845亿立方米。作为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湖北、河南、陕西三省有关地区始终严守“三个安全”底线。在此过程中,跨区域保护体系不完善、执法协同不足等问题逐步显现,亟须通过法治手段破解。
2025年,十堰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此次协同立法,组织专家开展多轮调研座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源地保护实际,与安康、南阳等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协商,最终形成涵盖26条具体内容的共同保护决定。决定内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共建、跨区域应急演练联合开展等核心任务,通过统一界定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原则、范围、目标任务,建立起规划统筹、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应急协同、生态共建、战略合作的法治化协作机制。
日前,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十堰市南水北调区域协作中心)副主任李文财告诉记者,三省七市协同立法,不仅填补了南水北调水源区跨区域保护的法治空白,更实现了保护机制从分散治理向全域协同的系统性转变,对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推动水源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