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于近日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9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72%,支付总金额约1.73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进度已完成最低计划的87.5%。
回购方案背景
据公告显示,首钢股份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对方案进行调整,明确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调整后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4000万股—8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6.50元/股,按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金额约2.6亿元—5.2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进展详情
截至2026年1月31日,首钢股份回购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具体数据 |
|---|---|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 3499.99万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0.4772% |
| 最高成交价 | 5.84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4.06元/股 |
| 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 172,631,932.07元(约1.73亿元) |
公告指出,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方案拟定的6.50元/股上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最低回购数量4000万股计算,当前已完成87.5%(3499.99万股/4000万股)。
合规性说明
首钢股份强调,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未在以下期间实施回购:自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交易委托方面,公司确保委托价格不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符合监管要求。
后续计划
公司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具体日期以公告披露为准)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