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创始人
2026-01-31 06:43:50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6-00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亿元至545亿元。与上年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92亿元至42亿元,下降15.7%至7.2%。与经重述的上年数据相比,减少63亿元至13亿元,下降11.3%至2.3%。

  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2亿元至502亿元。与上年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129亿元至99亿元,下降21.5%至16.5%。与经重述的上年数据相比,减少129亿元至99亿元,下降21.5%至16.5%。

  一、本年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亿元至545亿元。与上年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92亿元至42亿元,下降15.7%至7.2%。与经重述的上年数据相比,减少63亿元至13亿元,下降11.3%至2.3%。

  2. 预计2025年度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2亿元至502亿元。与上年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129亿元至99亿元,下降21.5%至16.5%。与经重述的上年数据相比,减少129亿元至99亿元,下降21.5%至16.5%。本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预计为利得,主要原因是冲减无需支付的支出。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

  二、上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上年法定披露数据

  1.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71亿元

  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1.25亿元

  3. 基本每股收益:2.953元/股

  (二)经重述的上年数据

  1.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05亿元

  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1.25亿元

  3. 基本每股收益:2.809元/股

  (三)报表重述说明

  于2025年2月11日,本公司完成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22日、1月25日及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杭锦能源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上述收购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比较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年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5年,本公司生产经营态势保持平稳,一体化运营核心优势持续巩固,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得到有力保障。但受行业供需形势变化影响,本公司煤炭销售量及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导致经营业绩同比下降。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上述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释义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1%股权、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A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2025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相较于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和完善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完善了少许表述,对本次交易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宋静刚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1%股权、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A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如需)。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宋静刚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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