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我首先给你道歉,咱俩的纠纷不应该牵扯到你家老人,是我做得不好。”
“大哥,事情说开了就过去了,我该还钱就还钱。”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法庭法官王鹤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被告当场付清拖欠8年的5000元货款,双方握手言和,多年心结一朝化解。
原告经营饲料商店,2017年2月,被告因购买饲料欠款5000元,出具欠条约定当年5月1日前还清,却一直未履行。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发现事实清楚,被告亦承认欠款,但情绪十分激动。法官认为,简单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难消双方矛盾,遂决定优先调解。通过“背对背”沟通,法官得知被告抵触还款的原因:原告曾直接向其身体欠佳的父亲催款,被告认为此举加重了父亲的病情,故而心生怨气。
找准矛盾症结,法官从情理、法理双方面入手调解:向被告释明偿还货款是法定义务,不能因情绪逃避责任;指出原告催款方式不妥,不应牵扯老人。
法官的公正分析与温情疏导,让双方均认识到自身问题。原告主动道歉,被告也放下芥蒂,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一句道歉、一声谅解,让持续8年的纠纷圆满落幕。
民生无小事,办好“小案”暖人心。下一步,梨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司法为民”融入办案各环节,用心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通讯员:张娜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