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案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创始人
2026-01-29 11:47:56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一审宣判后,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诈、涉赌资金100余亿元。明家犯罪集团还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涉诈人员,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以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和以巫鸿明等人为首要分子的电诈犯罪集团结伙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其中,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均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四部门:探索构建智能体互联网络...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7月13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互...
美国债市:短端领跌国债 美联储...   美国国债走低,延续早盘跌势,此前美联储理事克里斯托弗·沃勒表示,如果基础通胀继续表明价格压力广泛...
从“低估”到“重估” 创新药迎... (来源:经济参考报) 7月13日,在大盘整体承压下行的背景下,创新药板块逆势走强。万邦医药、陇神戎发...
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 7月13日,斯泰兰蒂斯(上海)汽车有限公司正式获得商务部核发的货物自动进口许可,本次行政办理流程已全...
SpaceX股价连续第二日下跌...   核心要点SpaceX 股价连续第二个交易日走低,这家埃隆・马斯克旗下企业股价距离 135 美元 ...